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画面揪心,教训深刻!学生、家长必看!
画面揪心,教训深刻!学生、家长必看!

电动自行车作为一种轻便的

电动自行车作为一种轻便的交通出行工具,为群众的出行带来许多便利,“五一”假期来临,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、摩托车上路的场景增多。
无证驾驶、闯红灯、不戴头盔、横穿马路……
这些骑行的“高危动作”
就像一颗颗移动的“定时炸弹”
随时可能“引爆”交通安全
公安交警提醒
会骑≠能骑


▲2025年3月15日,莆田秀屿月塘镇月埔小学门口路段,许某(16周岁)无证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,后载郭某(15周岁)超速行驶,与驾驶二轮摩托车通过斑马线的吴某(13周岁)发生碰撞,许某、郭某、吴某三人受伤。

▲2025年10月16日,蔡某(14周岁)未佩戴安全头盔骑行无牌电动自行车,行驶至莆田城厢区东海镇蔡亭幼儿园路段时,横穿道路,与辛某驾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发生碰撞,蔡某受伤。

▲2023年2月23日,许某(15周岁)驾驶无号牌二轮电动车载黄某(16周岁),沿莆田胜利路由联创广场方向往南门方向行驶至红绿灯路口时,与谢某驾驶的轻型普通货车发生碰撞,许某、黄某受伤。

未满16周岁骑电动自行车
未满18周岁驾驶电动摩托车
以及不戴头盔、闯红灯、
逆行、改装车辆等违法行为
交通事故风险高、隐患大
公安交管部门聚焦各校园周边区域
坚持处罚与教育并重
发现一起、纠正一起

违法案例曝光
案例一:2026年4月25日20时许,张某(未成年人)在莆田仙游县枫亭镇霞街社区,张筱雨人体艺术因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非汽车类机动车、未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,被交警查获。

案例二:2026年4月22日9时许,张某(未成年)在莆田涵江区新涵街路段,因实施未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,被交警查获。

案例三:2026年4月8日19时许,赵某(未成年人)在莆田北岸忠门镇忠门街道,因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非汽车类机动车、未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,被交警查获。

案例四:2026年4月14日20时许,彭某(未成年人)在莆田北岸忠门镇忠门街道,久久99精品国产99久久因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非汽车类机动车、未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,被交警查获。


生命只有一次,青春不能重来
未成年人应变能力不足、安全意识薄弱
遇到突发状况极易失控
轻则重伤致残,重则失去生命
给家庭带来无法弥补的伤痛

致全体同学:请把安全放在第一位
01
严守年龄底线,绝不违规骑车
未满16周岁,坚决不骑行电动自行车。
未满18周岁,未取得驾驶证,坚决不驾驶摩托车、电动车、汽车等任何机动车。
不借用、不驾驶家人或他人的机动车,不参与“飙车”“炸街”“翘头”等危险行为。
02
坚决远离改装车、超标车、无牌车
不购买、不骑行改装电动自行车、大功率超标电动车、无牌无证车辆。
不参与改装车辆灯光、喇叭等行为,发现同学骑行此类车辆,要及时提醒、劝阻,必要时告诉老师和家长。
03
骑行电动车,务必做到“安全六不”
不闯红灯、不逆行、不横穿猛拐;
不并行骑车、不追逐竞驶、不嬉戏打闹;
不单手骑车、不玩手机、不戴耳机听歌;
不违规载人,尤其不搭载多名同学;
不随意变道、不占用机动车道行驶;
不在雨天、夜间视线差时危险骑行。
04
头盔是“保命盔”,骑行必戴、规范佩戴
只要骑车上路,必须全程佩戴安全头盔。头盔要系好卡扣,大小合适,不戴破损、过期、不合格头盔。
05
养成良好习惯,安全伴随每一天
出门前规划路线,不赶时间、不抢车道。
恶劣天气尽量选择安全交通方式,减少骑车出行。
主动学习交通法规,争做文明守法的好学生。
致各位家长:监护责任,不可缺位
01
管好车辆钥匙:
不要将摩托车、汽车钥匙随意放置,坚决杜绝孩子私自驾车。
02
严控电动车使用:
不购买、不提供超标电动车给未成年人使用,规范孩子骑行行为。
03
加强日常教育:
每天多一句提醒,多一次叮嘱,让交通安全真正入脑入心。
04
履行监护责任:
未成年人交通违法,监护人需依法承担相应责任。别等意外发生,才追悔莫及。

每一起交通事故背后
都存在着一个或多个交通违法行为
很多悲剧本可以避免
很多伤亡本不会发生
愿每一位同学
都能把安全记在心上、落在行动上
也愿每一位家长
都能绷紧安全这根弦
与学校、社会同心同向、齐抓共管
共同为孩子们
筑起一道坚不可摧的安全防线
来源:莆田交警
